2012年8月6日星期一

學會三不要

《學會三「不要」》

1.不要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

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一不怕苦,二不怕死,再重的擔子壓不垮他,再大的困難

也嚇不倒他,但是他受不起委屈,冤枉。其實,委屈、冤枉,就是別人犯錯

誤,你沒犯錯誤;而受不起委屈和冤枉就是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。懂了這

個道理,再遇到這種情況,對付它的最好辦法就是一笑了之,不把它當一回

事。

 2.不要拿自己的錯誤來懲罰別人

當自己受到冤枉或不公正待遇後,也冤枉別人或不公正地對待別人。

事實上當你傷害別人時,自己會再次受到傷害。

 3.不要拿自己的錯誤來懲罰自己

何謂好人?我們認為,如果交給他(她)做10件事,他(她)能做對7、8件,

就是好人。

顯然,這句話潛藏著另外一層含意就是好人也會做錯事,好人也會犯錯誤。

所以,好人做錯了事,一點都不要緊,犯了再大的錯誤也不要緊,只要認真地

找出原因,認真地吸取教訓,改了就好。

是啊!

靜坐常思己過,閒談莫論人非,能受苦乃為志士,

肯吃虧不是癡人,敬君子方顯有德,怕小人不算無能,

退一步天高地闊,讓三分心平氣和,欲進步需思退步,

若著手先慮放手,如得意不宜重往,凡做事應有餘步。

持黃金未為珍貴,知安樂方值千金,事臨頭三思為妙,

怒上心忍讓最高,切勿貪意外之財,知足者人心常樂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