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

在国内做好事也要三思

也曾聽過一位從加拿大回港的香港移民朋友講, 在加拿大也曾有類似的案件, 據他說一名中國學生扶起一名跌倒的老婦, 被告上法庭, 說是被他推倒, 要賠錢, 一名華籍中立證人作證, 指證是老婦跌倒在先, 但法官不接納, 說是中國人幫中國人.世風日下, 道德淪亡, 不要以為老婦善良, 到底抵不住金錢引誘. 最可怕是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, 變了他人的生財工具.斂財不分國界.做好事前要三思, "莫信直中直, 需防人不仁".







不能扶的老太

天津車主許雲鶴駕車外出,見到一位老太太違章翻爬馬路上的護欄,摔倒在他的車前方,許下車扶起這位姓王的老人。結果王老太把許告上法庭,聲稱自己是在爬護欄期間被許的車撞到腿部才摔倒在地的。法院稱無法確定小客車 與王老太的身體有接觸,也不能排除小客車與王老太的身體沒有接觸。法官在一頭霧水無法斷案的情況下,判被告賠償 108606元。

案件宣判後,在網絡掀起軒然大波,輿論稱此案為「翻版彭宇案」,並且,認定它比彭宇案更惡劣。

彭宇案發生在 2006年的南京,一位姓徐的老太太在巴士站候車期間摔倒在地,剛從巴士下車的彭宇見狀,把她扶了起來,結果,好心做好事卻被徐老太告上法庭。這是被告彭宇的說法。原告徐老太則堅持她是被彭宇撞倒在地的。原告與被告各執一詞,雖有目擊證人證明被告的清白,法庭最後仍判彭宇賠償 13萬元。後經調解,賠償數字降至 45000元。

彭宇案最荒謬的地方是法院根據「常理」斷案,「如果不是你撞的,你為甚麼去扶她?」案情撲朔迷離,至今仍有人要求徹查真相。而許雲鶴案比彭宇案更不堪,後者否定道德、良知、惻隱之心的存在,用所謂「常理」去斷案。

而前者,索性連斷案程序都省略了,無意查究誰說的是真話,誰說的是假話,想怎麼判就怎麼判。